
《飛狐外傳》是金庸第六部武俠小說,歷史背景是清乾隆年間。《飞孤外传》写于1960-1961年间,原在《武侠与历史》小说杂志连载,每期刊载八千字。《飞狐外传》是《雪山飞狐》的“前传”,叙述胡斐过去的事迹。然而这是两部小说,互相有联系,却并不是全然的统一。在《飞狐外传》中,胡斐不止一次和苗人凤相会,胡斐有过别的意中人。这些情节,没有在修改《雪山飞狐》时强求协调。 这部小说的文字风格,比较远离中国旧小说的传统,现在并没有改回来,但有两种情形是改了的:
第一,对话中删除了含有现代气息的字眼和观念,人物的内心语言也是如此。第二,改写了太新文艺腔的、类似外国语文法的句子。
《雪山飞狐》的真正主角,其实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在《雪山飞狐》中十分单薄,到了本书中才渐渐成形。我企图在本书中写一个急人之难、行侠仗义的侠士。武侠小说中真正写侠士的其实并不很多,大多数主角的所作所为,主要是武而不是侠。 我认为武侠小说写的往往是武,而不是侠。金庸想用《飞狐外传》弥补这个缺陷。那么侠是什么?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不为面子所动,不为美色所动, 惩恶扬善铲除不平,这就够了么?从来没有一个武侠人物能带给人这样的思考,从来没有一位作者让这样的思考撑起作品的天空,金庸这样做了,可是并不成功。胡斐告诉我们,侠用暴力代替法律,捍卫的是自己心中的正义,并不是普世的正义。他可以不经过严密的取证和审判就断定是非真伪,然后用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惩治 “罪人”。如此行侠,不也是另一种犯罪?他将钟四嫂杀子的血债算在凤天南头上,又企图以杀死凤天南儿子的方式予以讨还,这样对么,公平么?他不管,只要自己认为是对,就一定要执行到底。读到这里,我知道为什么武侠小说往往避免言侠了,因为这样的侠本身就是荒谬的、丑陋的。
武侠人物对富贵贫贱并不放在心上,更加不屈于威武,这大丈夫的三条标准,他们都不难做到。在本书之中,我想给胡斐增加一些要求,要他“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英雄难过美人关,像袁紫衣那样美貌的姑娘,又为胡斐所倾心,正在两情相洽之际而软语央求,不答允她是很难的。英雄好汉总是吃软不吃硬,凤天南赠送金银华屋,胡斐自不重视,但这般诚心诚意的服输求情,要再不饶他就更难了。江湖上最讲究面子和义气,周铁鹪等人这样给足了胡斐面子,低声下气的求他揭开了对凤天南的过节,胡斐仍是不允。不给人面子恐怕是英雄好汉最难做到的事。胡斐所以如此,只不过为了锺阿四一家四口,而他跟锺阿四素不相识,没一点交情。目的是写这样一个性格,不过没能写得有深度。只是在我所写的这许多男性人物中,胡斐、乔峰、杨过、郭靖、令狐冲这几个是我比较特别喜欢的。武侠小说中,反面人物被正面人物杀死,通常的处理方式是认为“该死”,不再多加理会。本书中写商老太这个人物,企图表示:反面人物被杀,他的亲人却不认为他该死,仍然崇拜他,深深地爱他,至老不减,至死不变,对他的死亡永远感到悲伤,对害死他的人永远强烈憎恨。
小說里的人物:
胡斐——小說主角,胡一刀之子,先後大戰大內十八高手及於胡一刀墓前大戰田歸農及其邀來的二十多名好手,贏得「雪山飛狐」之外號
程靈素——毒手藥王之徒,幫胡斐解毒而死
袁紫衣——鳳天南之女,法號圓性
福康安——乾隆私生子,策劃天下掌門人大會造成武林相殘
苗人鳳——外號「金面佛」、「打遍天下無敵手」,闖王四大護衛苗姓護衛後代
商寶震——商家堡少主
馬春花——心儀福康安,被福康安之母下毒而死
鳳天南——因殺害鍾阿四一家,得罪胡斐而逃,死於「甘霖惠七省」湯沛的無影銀針
趙半山——紅花會三當家,曾在《書劍恩仇錄》出現,胡斐武學啟蒙恩師,與胡斐結拜為兄弟
田歸農——闖王四大護衛田姓護衛後裔,為爭奪闖王寶藏暗算苗人鳳
石萬嗔——外號「毒手神梟」,為奪《藥王神篇》,被程靈素死後遺計毒瞎雙眼
曾至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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